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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过程的人的本质

2000-01-18 来源:光明日报 刘啸霆 我有话说

站在当今思维的高度,还应当对人的本质把握两个尺度:一是必须在人与它物的关系中说明人的本质;二是必须在人与自己的关系中说明人的本质。

寻找人的确定性本质一直是哲学努力的方向。讨论人的本质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人的来源问题。假如承认人是由非人通过长期劳动进化而来,则人显然没有什么先定的本质,人的本质只能是获得的。显然,这种所谓“获得”只能是在劳动中获得的,也就是生成的。对于这个问题,卡尔·马克思比较早地发现了症结,他认为:“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4页)怎样区别呢?区别在于人开始“自己生产”生活资料,从而改变了原有的生存基础和生存方式,也就是由过去单纯适应环境的“被动”生存物,变成了可适当改变环境的“主动”生存物。从此,人就不再完全依赖环境的现成条件,而是逐渐调整自己的生活条件,从而获得了在任何生命环境下都可生存的可能性。这表明他已由小环境的生存物变成与普遍的存在物建立了广泛联系的“存在者”,打通了自由的生存之路。从此,人不再只是环境的组成部分,而是使环境成为人自我建构(人化)的一部分。

世界是个过程的思想已被广泛认同。其实,人的本质也是个过程。这种过程表现为,人并不是因为有了自己的劳动就获得了固定的本质,而是在推进和改善劳动中不断改造自己的本质,而且这个本质并不在其它事物之中,就在人的劳动之中;表现为在劳动中人的个体和类之间的关系的变化,也就是最初并没有什么独立的自由的个体和类,二者是同一的。他们在劳动中分化又彼此构成,从而展开了丰富的社会过程。事物不断发展必然是个体和类双方实现充分占有,最终完全统一的过程。

此外,这种本质还表现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最初的人与自然是完全同一的,人是自然和环境的一部分,随着劳动的出现和发展,人和自然处于分离状态和矛盾状态。这个过程在经历长时期的发展变化之后,人和自然又实现一种有机的统一,这种统一不仅表现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也同时把自然转换成人的一部分,充分实现双方的互相占有,人在自然界和自然律之中实现了自由发展,自然成为人的无机肢体的精神的自然界。

生命是自然创造的最高产品。大自然创造出来的生命同他自身的关系一般说来有二种形式。一种是生命与创造他的环境具有同一关系,它严格受制于自然环境;一种是生命通过自身的活动影响和改变曾经创造他的环境,从而实现一种自为的生存。迄今为止,能够比较自觉地充分达到这一目的的只有人类。因此,如果说对作为过程的人的本质必须给出“确证性”的答案的话,那就是人在劳动和创新中也就是在实践中所获得的全部超越性,而这仍然不过是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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